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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RCEP)谈判新进展

  RCEP谈判,也就是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谈判,迄今已举行10轮谈判和4次部长会议,目前进展比较顺利。特别是在2015年8月举行的第三次经贸部长会议上,各方就货物贸易初始出价模式和服务贸易、投资市场准入减让模式全面达成一致,取得突破性进展。2015年11月22日,RCEP各国领导人发表联合声明,要求谈判团队加紧工作,力争于2016年结束谈判。

  中方认为,RCEP谈判应当兼顾不同国家的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,具有包容性。在当前世界经济增速趋缓的背景下,早日达成RCEP协定对于各成员扩大市场准入机会,加强产业间合作,提振经济发展信心具有重大意义。中方将一如既往,与各方加强沟通与合作,推动谈判于2016年尽早结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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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2012年11月东盟10国、日本、韩国、澳大利亚、新西兰、印度和我国宣布启动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RCEP)谈判。RCEP成员国国内生产总值和贸易额全球占比30%,是当前亚洲地区规模最大的贸易协定谈判。RCEP谈判目标是在2015年底前达成一个现代、全面、高质量、互惠的区域自由贸易协定。
  
  RCEP谈判涉及货物贸易、服务贸易和投资三大领域,除市场准入外,还包括各类规则谈判。2015年8月,RCEP第三次部长会议期间,货物贸易市场准入谈判取得突破,各成员就初始出价模式达成一致意见,并承诺2015年底前实质性结束谈判。
  
  2015年10月中旬,RCEP结束第10轮谈判,各成员按计划就有关议题进一步交换了意见。